湖北日报讯 记者 龙华 通讯员 王芳 实习生 龚婷 黄佳敏 王嘉心
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后,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省卫生计生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百姓关切的全面两孩热点问题进行解答。
问:符合全面两孩生育条件家庭如何界定?
答:全面两孩政策,是指所有夫妇,无论城乡、区域、民族,都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再婚的夫妻(不包括复婚),按照《条例》规定有关再婚夫妇的生育政策执行,即再婚前夫妻合计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可以再生育两个孩子;再婚前夫妻合计生育两个孩子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再婚前夫妻合计合法生育多个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