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735,386,206股,占总股本的比例64.66%。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5月 25 日。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基本情况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11月19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每股人民币2.95元的发行价,累计发行A股735,386,206股,用于购买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新集团”)、北京赛德万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赛德万方”)及北京智尚劢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尚劢合”)持有的内蒙古东升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2013年1月 2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60号),核准公司向控股股东建新集团发行360,339,241股股份、向赛德万方发行301,508,345股股份、向智尚劢合发行73,538,620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2013年1月29日,标的资产相关权利全部转移至公司;2013年1月31日,本次发行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增发股份预登记;2013年4月26日,本次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3年2月8日和2013年4月19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情况报告书》及《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等相关公告)。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建新集团、赛德万方、智尚劢合承诺,认购股份的限售期为36个月(即2013年4月26日至2016年4月26日内不上市交易),现上述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期满,建新集团、赛德万方、智尚劢合申请解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735,386,206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64.66%。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非公开发行时所做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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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建新集团、赛德万方、智尚劢合就非公开发行事项未作出其他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锁定的承诺。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5月 25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735,386,206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64.66%。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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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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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1、持股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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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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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荐机构对本次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限事项发表核查意见认为: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的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3、上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中信建投证券对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份解禁事项无异议。
七、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控股股东建新集团表示:暂无计划在上述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系统出售5%以上解除限售流通股股份,并承诺:若未来通过深交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及以上的,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建新集团、赛德万方、智尚劢合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建新集团、赛德万方、智尚劢合不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建新集团、赛德万方、智尚劢合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九、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特此公告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