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拟建议上报取消公摊面积 公摊面积多少属于正常范围
内蒙古拟建议上报取消公摊面积
据内蒙古住建厅网站显示,近日在对《关于规范房屋“公摊面积”的提案》(以下简称《提案》)的答复中,内蒙古住建厅称,将取消“公摊面积”的建议列为近期亟需修订的立法项目建议上报住建部。
据悉,王凤华委员在《提案》中提出,目前,全国在商品住宅的交易和确权中普遍以共有建筑面积为标准,公摊面积确定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广大购房者对分摊的公共建筑面积的合理性、准确性缺乏专业了解,也不能直观的了解实际套内面积,且公摊面积因项目不同存在差异,造成消费者的质疑和矛盾纠纷。
内蒙古住建厅指出,《提案》中提出的在商品房交易中使用套内面积作为计价依据,对防止出现公摊面积无序增加,减少购房过程中的矛盾纠纷,维护老百姓切身利益具有积极的作用。因此,内蒙古住建厅将取消“公摊面积”的建议列为近期亟需修订的立法项目建议上报住建部。
同时,内蒙古住建厅表示,鉴于以建筑面积作为商品房销售的计价依据,已经实施多年,并且已有法律法规确认,如果改革计价依据首先必须修改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明确套内建筑面积的概念及计价方式,做好宣传、普及和解释论证工作,设置合理的过渡期,以实现计价依据和标准从建筑面积向套内面积的平稳过渡,因此实施的难度较大,周期较长。
关于物业费用按照套内面积计价问题,内蒙古住建厅称,“我区商品住宅物业管理实施市场调节价,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内容提供物业服务,业主根据产权面积,缴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在整个服务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是根据小区面积、合同约定内容等因素,测算服务费用总额,分摊到各个业主后就产生了我们通常说的物业费。由此可以看出,每户业主所缴纳的物业费与采取哪种计算面积方式没有关系,与每户业主在小区总面积中占的比例有关系。计算公摊面积后,并没有重复缴纳物业费,只是降低了单位面积的物业费,不计算公摊面积,只是提高了单位面积的物业费,物业费的总额并没有发生变化。”
公摊面积多少合理?
1、多层住宅公摊率为7%-12%之间合理。这里说的多层住宅一般是6层左右的,楼内的公摊面积包括了楼梯、发电室、及其它物管用房。
2、7-11层住宅公摊率为10%-20%之间合理。这类楼房是属于小高层,如果没有设计电梯,那么公摊系数一般是在10~15%左右;如果说有设计电梯,那么公摊系数会更高一些,在15~20%左右。
3、12-33层住宅公摊率14%-24%之间合理。由于这类建筑的楼层是比较高的,所造成的楼梯、电梯、及其它公摊面积都会增加,因而公摊系数会变高。
4、别墅类的公摊率为1%-8%之间合理。别墅的类型较多,因此公摊率也有较大差异,例如独立别墅几乎没有公摊面积,而联排别墅会有公摊面积。但无论哪一种别墅类型,其公摊率都应该在1%~8%之间。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