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读湖北丨湖北单位GDP碳排放六年累计下降23.9% 上半年碳市场成交额同比增长超七成

2023-07-13 20:48

  7月12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全国低碳日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湖北省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方面所做的工作以及取得的成效。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湖北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内在要求。近年来,湖北省紧扣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积极营造节能降碳浓厚氛围,节能降碳成效明显。

  2016-2022年,湖北全省单位GDP碳排放累计下降23.9%,单位GDP碳排放、人均碳排放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明显,长江干流湖北段水质保持在Ⅱ类,丹江口水库水质保持在Ⅱ类以上;林业碳汇不断增加,全省森林覆盖率由38.4%提高到42%。

  目前,湖北省通过建设“1+2+3”温室气体地基观测科研平台、成立中国气象局温室气体及碳中和监测评估中心湖北分中心、加强以“实时监测+数值模拟”为核心的溯源法定量评估能力建设, 来实时掌握全省碳源汇情况,为全省的节能降碳行动以及碳监测核查管理决策提供科学客观技术支持。

  在碳市场建设方面,自2014年启动湖北碳交易试点以来,湖北省交易量和交易额一直位于全国试点省市中的第一方阵。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应对气候变化处处长张志祥介绍,一直以来,湖北省以高标准建设试点区域碳市场,积极培育市场主体,持续完善碳市场体系。截至2023年6月30日,湖北碳市场配额二级市场累计成交3.65亿吨,成交额88.31亿元,在试点碳市场保持领先水平。

  据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总经理何昌福介绍,今年上半年,湖北碳市场成交量和成交额分别达到402.44万吨和1.55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17.45%和77.3%,位居全国各地试点前列。

  湖北于2014年制定《湖北省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暂行办法》。目前,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已纳入全国碳市场。何昌福表示,为适应当前市场的需求,湖北将开展上述暂行办法的修订,同时提高湖北碳市场流动性、推进地方碳普惠体系建设、提升纳入企业碳资产管理能力、升级交易系统,发挥先行先试“试验田”作用,持续为全国碳市场建设探索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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