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对长江证券资产处以罚款340万港元

2023-07-13 21:00

  7月13日,香港证监会公告,谴责长江证券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资产)并处以罚款340万元,原因是该公司在分隔客户款项及向客户提供户口结单方面,违反监管规定及内部监控缺失。

  香港证监会发现,在2015年5月至2017年8月期间,长江证券资产多次没有充分分隔客户款项,涉及款额介于300元至105万元;三次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分隔其收取的客户款项,涉及款额介于651,518元至850万元;在察觉未有充分分隔客户款项后,没有立即通知证监会。

  因此,长江证券资产违反了《证券及期货(客户款项)规则》及《操守准则》的规定。

  此外,长江证券资产还违反了《证券及期货(成交单据、户口结单及收据)规则》及《操守准则》的规定,原因是香港证监会调查发现,长江证券资产在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期间向三名客户发出不准确的户口结单,且在2017年1月至6月期间曾19次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向四名客户提供户口结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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