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资管一副总监违法炒股被罚没共1.09亿元

2022-07-01 09:45

  至诚财经获悉,近日,上海证监局发布关于海通资管投资部副总监刘某违法买卖股票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刘某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责令刘某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刘某违法所得5463.87万元,并对刘某处以5463.87万元罚款,合计1.09亿元。

  处罚决定书显示,2013年至2020年期间,刘某先后任海通资管研究员、投资经理、权益投资部副总监。作为证券从业人员期间,刘某先后利用“秦某珍”等5个证券账户持有、买卖股票,通过刘某个人使用的手机和电脑设备委托下单共计24623笔,占总委托下单笔数的89.37%,累计交易金额146.82亿元,盈利5463.87万元。

  上海证监局认为,刘某以上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关于禁止从业人员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所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违法行为。

  上海证监局决定,责令刘某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刘某违法所得5463.87万元,并对刘某处以5463.87万元罚款。

相关推荐

信达证券过会 将成第50家上市券商

中证协发布2021年度券商文化建设评级 国君、银河、中信、中金、广发五家获AA级

兴业证券:告别熊市思维 A股不再“牛短熊长”!

拓展阅读
快讯
热门文章
热点专题